导语:绵阳安州交警在1月15日成功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颇具戏剧性的是,此次酒驾行为的举报人竟是驾驶人蒋某的儿子。
1月15日中午13时许,安州交警指挥中心接到一名青年男子报警,称其父在饮酒后不顾家人劝阻,执意驾驶机动车从安州区花荄镇兴仁社区驶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请求交警部门及时拦截处置。接警后,交警部门迅速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车辆信息、行驶路线制定布控方案,组织警力精准拦截,很快在该车辆行驶途中将其成功截停。
交警现场对驾驶人蒋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根据相关标准,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调查,民警掌握,当天中午,蒋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坚持要自行驾车回家,家人多番劝说无果。蒋某儿子担忧其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情急之下,选择报警,希望通过交警部门的执法干预,对父亲进行有效制止和警示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州公安交警依法对蒋某作出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警方提醒,节日期间亲友聚会、商务宴请等活动增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风险随之上升。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力和操作能力,酒后驾车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会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态势,全天候、全覆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在此呼吁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准则,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希望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