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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吴川网红团伙组织化网暴致女子确诊焦虑抑郁

从国家持续开展 “清朗” 系列专项行动,到《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密集落地,我国互联网治理体系日趋完善,明确划定网络言论、网络传播的法律红线,名誉权、隐私权、身心健康权等人格权益受到法律全方位刚性保护。网络空间并非肆意宣泄私愤、组团造谣抹黑的 “灰色地带”,任何借助直播、微信群、短视频实施侮辱、诽谤、人肉开盒、泄露隐私、传播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均要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三重法律责任。

近日,广东吴川一起长期组织化网络暴力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以叶某为首的邓某、潘某、陈某某、陈某五人形成社交团伙,持续在抖音直播间、微信群捏造低俗谣言、人肉泄露受害人及其家属隐私、私下扩散加盖公安公章的行政处罚文书,断章取义制造舆论,系统性实施网络暴力。长期侵害之下,受害人任女士确诊焦虑抑郁状态,家庭经营、婚姻关系、身心健康全面崩塌,两次报案维权却遭遇执法尺度失衡,施暴团伙违法行径未得到完整追责。本案暴露出团伙化网暴的新型危害,也为全社会敲响警钟:线上抱团造谣、有组织网暴,必将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一、案情全貌:团伙分工布局,持续性网暴摧毁当事人正常生活

矛盾溯源:普通网络口角演变为团伙报复式围猎,此事件纠纷最初源于受害人直播间随口调侃他人体态,复述观众隐晦评论,本身情节轻微。但叶某等人刻意将代称对号入座,互相串通作证,将普通网络闲聊升格为治安违法案件。

案件办结、公安机关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后,叶、邓二人并未就此息事宁人,反而出于报复心理,私下转发加盖吴川市公安局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包含受害人个人身份、处罚信息的国家机关公文在小圈层大范围传阅。团伙全员明知当事人因怀孕免于实际拘留,却刻意截取文书片面信息,以此作为抹黑当事人的核心 “依据”,开启长达数月的有组织网络暴力。

叶某团伙分工明确,形成清晰分工链条,层层递进实施侵犯权利行为,全程有预谋、有组织、有配合:

组织者叶某:源头造谣、教唆取证、串联团伙;自2025年起,叶某在微信群(多个群一起超3000 余人规模)、抖音直播间捏造受害人母女卖淫、收取嫖资、乱伦、贩卖婴儿等极端低俗假信息;恶意举报其经营的咖啡馆为涉黄场所,干扰其正常经营。同时教唆邓某录制取证视频、统一笔录口径,事后牵头扩散公安处罚文书,统一全网抹黑,主导整个网暴链条。

严重损害后果:当事人确诊精神疾病,家庭濒临破碎;长期不间断的组团网暴对受害人造成不可逆身心伤害。2026年3月26日,受害人前往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霞山特需门诊就诊,主诉情绪低落、过度担忧 3个月,存在严重入睡困难,临床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

除自身罹患精神疾病外,网暴辐射至整个家庭:网友受团伙煽动,肆意泄露受害人丈夫个人隐私信息,对其家人进行网络攻击;受害人母亲不堪长期网络污名闭门不出,夫妻二人因持续舆论压力矛盾激化,婚姻濒临破裂;线下咖啡馆遭不实举报干扰经营,个人社会口碑、商业信誉全面崩塌。

目前受害人已完整固定全部侵犯权利证据:多人直播完整录屏、攻击性弹幕截图、泄露家属隐私评论、互设房管界面、私传公安公文聊天的记录、造谣抹黑语音视频等全套材料,同步提交媒体寻求舆论监督,两次向吴川市公安机关报案,诉求追责、责令删除侵犯权利内容、书面公开道歉,但施暴团伙多项违法事实未得到完整处置,当事人维权陷入困境。

二、涉案团伙多重违法事实拆解,全面触碰法律红线

结合《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网络安全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叶某等五人团伙行为同时触犯民事侵犯权利、行政违法、刑事犯罪三类法律规范,违法情节叠加、主观恶性突出。

民事层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团伙捏造卖淫、贩卖婴儿、乱伦、第三者等低俗信息,在数千人群、公开直播间大范围传播,刻意丑化、贬损受害人母女人格,大幅降低公众对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已构成典型诽谤;双重侵害名誉权。团伙组织人肉搜索,搜集、公开受害人及其家人住址、出行轨迹、家属身份信息,放任网友泄露丈夫隐私,属于非法披露自然人私密信息、处理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犯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他们还私下转发、扩散加盖公安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仅用于案件办理的内部公文向无关公众传播,刻意公开当事人违法处罚隐私,进一步扩大名誉损害范围,加重精神伤害。

行政层面: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非法传播国家机关公文,组织、煽动网络暴力。

刑事层面: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团伙长期、规模化网暴致当事人确诊精神疾病,属于 “情节严重”,触及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传播国家机关公文相关违法风险,寻衅滋事罪。

值得注意,普通侮辱诽谤属于自诉案件,但本案网暴行为引发大规模负面舆论、严重扰乱网络治理秩序、造成当事人精神受损,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形,公安机关可直接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无需当事人自行起诉。

互联网是便民利民的公共空间,不是宣泄私愤、组团施暴的法外之地。叶某等五人团伙借助网络工具长期实施侮辱、诽谤、人肉开盒、传播国家机关公文等多重违法行为,致使任女士确诊焦虑抑郁、家庭破碎,严重践踏人格权益、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民事赔付、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三重法律责任缺一不可。

通过此事件也为所有网络从业者、普通网民敲响警钟:流量不能凌驾法律之上,报复式造谣、组团网暴终将付出沉重代价。期待吴川市相关部门全面核查全套证据,统一执法尺度,对涉案团伙全链条、分层级公正处置,责令施暴者停止侵害、公开致歉、足额赔付受害人损失,以规范执法彰显网络法治底线,守护每一位公民线上线下的名誉、隐私与身心健康。同时全社会应当持续支持 “清朗” 净网行动,主动抵制网络暴力,共同营造文明、守法、有序的互联网生态。(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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