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远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海建工”)与重庆万梨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梨公路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1510万余元工程款迟迟未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媒体聚焦此案,既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发声,也旨在推动生效法律文书落地执行,以监督之力护航民营经济稳健发展,优化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合规承建履约到位,民生工程服务地方多年
2011年4月,远海建工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与万梨公路公司签订合同,承建S204线万盛至綦江梨园坝段二级公路改建项目(綦江段)二期工程三标段。作为深耕基建领域的民营企业,远海建工严格依照合同约定调度资源、推进施工,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经重庆市綦江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质量合格,随即正式通车运行。截至目前,该民生交通工程已安全服务地方十多年,有效改善了区域交通出行条件,充分展现了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也践行了“诚信经营、履约尽责”的市场主体准则。
结算争议仲裁终局,法律为权益筑牢根基
该工程2015年11月交付綦江区交通局使用后,远海建工于2016年3月上报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金额9929.3万元,但万梨公路公司一直拖延办理,并通过层层审减,最后压至结算金额为8187.47万元,远海建工为尽快收到工程款,解决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迫于无奈于2020年12月21日与万梨公路公司确认了工程结算总价款8187.47万元,万梨公路公司还应支付远海建工1510.7万元,但万梨公路公司却又以需要“政府审计”为由拒付剩余款项,而该工程项目是2010发包的老项目,且该项目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也无此约定,但綦江交通局及万梨公路公司在自已丢失了部分结算资料的情况下,又以单方面审计金额7500多万元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导致大量农民工及材料供应商到远海建工闹事并诉讼到法院,冻远海建工银行账户并划走其银行贷款资金1571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海建工于2021年11月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庭审理查明并认定,该项目合同中“审计”的约定是对进度款支付条件的约定,不能据此约定迳行推定工程的最终结算应当以审计为依据,并对该项目8187.47万元的结算金额予以确定。2022年3月,重庆仲裁委员会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及《仲裁法》相关规定,作出终局裁决:万梨公路公司需向远海建工支付剩余工程款1510.70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2020年12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承担90%仲裁费。万梨公路公司上诉至法院被驳回并维持仲裁裁决结果。根据《仲裁法》规定,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截止目前,按仲裁裁决万梨公路公司应支付远海建工工程款和资金占用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合计2162.8万元,但直到现在万梨公路公司都未履行法定义务。
媒体监督显担当,护航民企稳健发展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源泉,其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直接关系到企业稳健运营与市场信心。远海建工作为民营企业,依规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验收,却在仲裁胜诉后仍面临工程款拖欠,这一情况不仅影响企业资金周转效率,也可能制约其后续项目投资与发展能力。
媒体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推动公平正义、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聚焦此案,既是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民营企业发展权益的维护。工程款及时支付,不仅是对企业合规履约的认可,更是保障民营经济稳健发展的基础——只有让民营企业的合法收益得到切实保障,才能激发其创新活力与投资热情,推动民营经济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确立了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则为生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提供了明确程序保障。本案中,远海建工作为债权人,已具备行使上述法定权利的条件。媒体将持续跟进本案后续进展,呼吁各方尊重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维护“欠债必偿、契约严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作为民营企业,我们始终坚守合规底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案涉工程已为地方服务多年,足额收回工程款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远海建工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希望綦江区相关方正视仲裁终局裁决的法律效力,尽快落实款项支付。媒体也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跟踪事件动态,推动问题解决,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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